遭爆沒依法辭崇越職務、漏報持股 經長郭智輝親回應

经济部长郭智辉坦言。联合报系资料照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14日揭经济部长郭智辉辞去崇越集团(5434)职务时未依法发布重讯,也漏报崇越持股,郭智辉15日回应表示,「我是遵法、守法依规定申报,我没有问题的,可能委员有些误会」。

郭智辉陪同行政院长卓荣泰出席「第57届自来水节庆祝大会」,会前受访时被问及黄国昌指控他上任前辞崇越职务没有发布重讯。郭智辉表示:「我个人一定尊重法律规定,所以我来内阁前都依法申报,股市观测站上也都有登载,可能向他举报的人没有了解状况,委员可能误会了」。

郭智辉强调,他遵法、守法,都有依照规定申报。至于他离开公司之后所发生的问题,郭智辉则回应,「我不清楚」。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在立法院财委会质询时表示,经济部长郭智辉在今年4月16日辞去崇越公司职务后,崇越一开始未发布重大讯息,被检举后,直到5月才补发,同时,依照证交法第25条规定,郭智辉应于次月5日以前,将4月持有股数变动的情形向公司申报,公司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主管机关申报,但也未申报。

证交所董事长林修铭坦承,郭智辉辞去崇越公司职务后,超过一个月才补发重讯,而辞职以前的持股确实要依法申报,但确切原因为何,会回去查清楚,一周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