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电击棒逼下跪逼债 他抓狂拿大草刀砍死债主二审出炉

高雄戴姓男子不堪债主庄姓男子长期逼债,竟拿割草用的大草刀砍死对方,一审依杀人罪判戴男13,二审高雄高分院15日驳回戴男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戴姓男子使用的凶器。(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戴姓男子不堪债主庄姓男子长期逼债,还用电击棒逼他下跪,竟拿割草用的大草刀至庄男住处砍到对方动脉大量出血致死,一审依杀人罪判戴男13年有期徒刑,二审高雄高分院15日宣判,驳回戴男上诉,维持原判,可上诉。

判决指出,戴姓男子与被害的庄姓死者疑有金钱纠纷,戴男向庄姓死者大楼的管理员表示要上楼找人,结果在楼上遇到来探访女性友人的庄姓男子,戴男随即与庄男发生激烈争吵,过程中戴男拿预藏的大草刀直接向庄男身上批砍,庄男后脑杓、右腋下及腹部当场中多刀,血流不止,一旁的蔡女见状赶紧报警,戴男行凶后趁乱逃逸。

警方获报赶往现场时,发现庄男身上多处刀伤满身是血,奄奄一息,警消赶紧将他送医救治,还是不治身亡。

一审时戴男辩称是长期遭欺负及工作积怨下,案发当天才会持刀前往,要庄男不要再骚扰干姐姐和自己家人。戴男强调,当时对方也有拿球棒攻击他,他只是防卫过当。

法官勘验当天电梯监视器画面,发现戴男早在搭电梯时就拿出预藏的大草刀握在手上,且其干姐姐也证称戴男一进门就开始砍人。法官审酌戴男犯后未能完全坦承行凶,加上庄男家属不接受道歉,甚至求处死刑等,依杀人罪判戴男13年。高雄高分院驳回戴男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