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业者自贸港区简化行政流程

自贸港区申设办法修正重点

交通部日前预告修正「自由贸易港区申请设置办法」部分条文草案,重点有三项,建立货柜运送双轨运作制度、简化申请流程,及强化监督机制;若顺利推行,预估年底前可实施。其中简化流程,远雄自贸港业者有望受惠。

交通部官员说明,此次修法主要「简化流程」,自由贸易港区运作20年,早期都是划设新贸易港区为主,但现在能划设地点不多,常见自由港区内面积增减,希望程序上简化、提升行政效率。

原先自由港区申请计划变更要向主管机关(交通部)申请核准并报行政院备查。此次新增若属于微幅计划变更案可改由管理机关(现为航港局及民航局)审查核准,简化程序;但若申请人和管理机关相同,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另交通部规划建立「双轨运作管理制度」,过去交通部仅管理专用车队,保税货运工具由财政部关务署管理,为有效统筹整合,交通部研拟建置双轨运作管理制度,使自由港区货柜(物)运送控管机制纳入关税法保税运货工具。

强化监督机制部分,强化交通部对申请人兴建开发时程延误的监督改善机制,同时赋予其对迟未取得营运许可个案有弹性处理空间;对于改善无效者,明定由原核定或核准的机关废止其核定或核准。

官员指出,此次修法,不只是港务公司、远雄自贸港业者可受惠,对想加入自由港区的业者也可受惠,例如,远雄自贸港区在美中贸易战后,需求改变跟当初设置港区的规划有所不同,就有微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