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群聚 失业给付流程简化
依就业保险法规范,被保险人申请失业认定时要「亲自」至公立就服机构办理后,才能领取失业给付。(报系资料照)
依就业保险法规范,被保险人申请失业认定时要「亲自」至公立就服机构办理后,才能领取失业给付,但因现行疫情严峻,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已发文给所辖各分署及各地公立就服机构,现行仍要亲自办理,但流程简化至仅要确认如姓名、电话等基本资料,而如就业咨询、就业推介皆改采电话联系。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组长陈世昌表示,就业保险法明定被保险人一定要亲自临柜办理求职登记后,办理失业认定,经咨询、推介后,才能领取失业给付,但因疫情忧心群聚,除了实联制外,也发函给各地公立就服机构「要求减少办理失业认定停留时间」,只要确认基本资料后即可,而就业促进活动都均暂缓。
至于失业认定是否有其他方式不用让失业劳工亲赴公立就服机构?陈世昌表示,近期也已进行相关讨论。
此外,去年祭出的「应届毕业生协助措施」中多数方案已结束,而因去年年底就业情势不错,仅剩「雇用青年奖助计划」尚未启动,陈世昌说,从现行包括就业率、失业率、劳参率、求才登记职缺等并未明显减少。
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已迳付二读,可望在31日三读,并将期程再延一年,陈世昌说,如提供减班休息(减班休息)劳工半数薪资差额的「安心就业计划」原本期程仅至6月底,如特别条例通过后也会配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