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骚女企业家! 郑宏辉告游淑慧求偿100万二度吞败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前新竹市议员郑宏辉被台北市议员游淑慧指控,2021年对一名已婚女企业家性骚扰,郑宏辉提民事诉讼向游女求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游女的言论涉及公益且经合理查证,没有故意或过失侵害郑的名誉权,判决郑败诉、游免赔。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游女已尽合理查证义务,而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今(31)日驳回上诉确定。

郑宏辉提告主张,游淑慧在2023年6月14日举行记者会,发表他在2021年2月23日在北市信义区餐叙后,主动表示要送被害女子回家,后在车内用闽南语说「你真的很美」,亲吻被害女子等言论,诬指他曾对被害女子为性骚扰之行为,游女须赔偿他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后指出,郑男曾任新竹市议员,游女发表言论时,他担任行政院政务顾问及神脑公司之董事长,衡酌行政院政务顾问职司国家重大施政方针、政策之咨询事项,她发表言论后,交通部旋即要求中华电信将郑男停职,行政院并成立性平调查小组。

北院认为,游女的言论涉及涉郑男有无性骚扰之行为,并非仅涉私德而与公益无关之言论,她虽未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有相关陈情信、与LINE对话等,游女既对言论业经合理查证,即无故意或过失侵害郑的名誉权之不法行为,判决郑败诉、游免赔。

案经上诉,二审指出,游女虽不能完全证明言论内容均为真实,然依证据资料,可认她于发表言论时,已尽合理查证义务,而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并非故意不法侵害郑男的名誉权,自不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