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楼跌断肌腱怒告宝雅!控「阶梯差1cm」求偿150万吞2连败

她下楼跌断肌腱怒告宝雅!控「阶梯差1cm,求偿150万吞2连败。(达志影像)

一名孟姓女子去年到高雄宝雅鼎山店购物,下楼时突脚软跌坐在阶梯,造成左膝肌腱断裂,她一状告上法院,认为楼梯设计有瑕疵且没有防滑害她滑倒,并求偿150万元。一审法官根据监视器,认定孟女因自己腿部有问题而跌坐,并非滑倒,判她败诉。但孟女上诉,表明楼梯阶级差比规定高1公分害她误判失足,但二审法官经调查测量后,发现落差最多0.5公分,影响不大,仍判她败诉,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书,孟女提告表示,她在民国111年1月3日前往高雄市「POYA宝雅高雄鼎山店」购物,自2楼下楼时,因店内所设磁砖楼梯无止滑防护措施,且级高尺寸不符建筑技术规则,害她滑倒而受有左膝挫伤、左膝肌腱断裂,认定店方经营商场应确保对消费者提供服务之空间及附属设施之安全性,却疏未注意楼梯设置有缺失,求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等150万。

但宝雅答辩强调,楼梯之规格均符合建筑技术规则并设有防滑沟,且经高雄市政府为设备安全检查合格并无瑕疵,楼梯之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科技或专业水准安全性,这起事故是因孟女脚的承受力不足,导致坐倒而非滑倒,楼梯设置并无因果关系。

法官调查发现,楼梯级高经测量结果约在18至18.5公分之间,且楼梯各级高度应均一致,以孟女已上下各阶多时,应已习惯其级高,而没有不能预期高度而突然踩空失足的理由,应该是孟女脚部或膝盖有状况,导致支撑力不足而跌坐并非滑倒。驳回孟女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