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票看《怒火地平线》连播7分钟广告!女怒告求偿2万3:没先说

▲《怒火地平线海报。(图/CatchPlay提供/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南京市一名戴女士不满到电影院看《怒火地平线》(陆译深海浩劫》),影城连播7分钟才播正片气得告法院,并求偿新台币近2万3000元。法院认为,业者得道歉但不用赔偿,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用

扬子晚报》报导,2016年11月20日,戴女士以人民币32元、约新台币146元的价格,通过网路购买位于南京绿地中心「卢米埃影城」的电影票,上头标注播放时间为当天晚间8时45分,但影城一直播放信用卡化妆品、房地产、运动用品广告,直至8时52分左右才播正片。

戴女士认为,影城在本应播放电影的时间播放长达7分钟广告,坐在电影院的她只能被动看完,影城的行为不仅耽误她正常看电影时间,且未在售票及播放前告知她。

▼《怒火地平线》2016年11月在大陆上映。

戴女士主张,业者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作为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对方道歉、退还电影票款,及人民币5000元、约新台币2万3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现代快报》报导,业者在法庭上表示,没延迟播放电影,即便如戴女士所述,延迟时间也只有6分15秒,且商业广告只有5分钟,剩下的则是公益安全广告、观影须知及30 秒片自带预告片

业者强调,电影播放前有广告行为是常识,并没违法;再者,影院也并未强制观众观看广告,戴女士当时可以选择退票或索赔,而不是在消费完毕后上法院要求这些。

▼该片故事叙述2010年时,墨西哥湾上的一座钻油平台大爆炸,造成多名人员伤亡污染海洋生态,使得饰演技师马克伯格得在火海救人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戴女士在该影院买票时观看电影,双方已形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影院应依票面时间播放电影,而不是在事先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播放近7分钟广告。

法官表示,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道歉;但影院的行为虽导致戴女士无法获得期待的精神愉悦,却也尚不足以给她的精神造成较大的伤害和痛苦,道歉已可弥补,不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