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复燃已婚前女友 正牌尪见「床照」怒告求偿百万
旧情复燃已婚前女友,正牌尪见「床照」怒告求偿百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男子阿强(化名)与已婚前女友重新取得联系后「旧情复燃」,2人不仅共赴游乐园游玩,更在住所发生性行为,还拍下「床照」,结果正牌丈夫小志(化名)抓包后怒告求偿100万元,法官认为阿强行为已侵害小志配偶权,最终裁定须赔偿33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小志(化名)主张,妻子与阿强(化名)过去曾为男女朋友,阿强明知妻子已婚,仍自2021年9月间与妻子取得联系后,相约在外幽会,期间曾至游乐场游玩,并于游乐场搂抱妻子,同年间,阿强亦曾将妻子带回住所发生性行为,还拍摄妻子在床上滑手机之照片,因此向阿强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庭审理时,阿强坦承侵权行为之事实,但认小志请求之赔偿金额过高,应赔偿5万元比较适合。不过小志认为,阿强离婚后,每月给付其子女及前妻之费用至少需10几万元,故阿强薪资必高于10万元以上,对方并无理由称精神慰抚金以5万元为适宜。
阿强则表示,自己在夜市摆摊卖饮料,如果天气好,一星期可以工作四天,但工作并不稳定,没有正常之收入且随时都会失业,而每月均固定给前妻赡养费及2个女儿生活开销合计3万元,并非10万元,而自己也还要租房子,亦尚有以前投资失败的贷款须给付,因此收入不多。
法官认为,阿强在人妻婚姻关系中,逾越两性平常社交礼仪应有之分际,进而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不法侵害小志配偶权,审酌双方所得及财产资料等经济状况,判阿强须赔偿33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