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见夫与孕女合照还产女 婚外情3年多!怒告小三讨百万抚慰
惊见老公与孕女合照还产女,竟已婚外情3年多,怒告小三讨百万元求抚慰。(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丈夫阿国(均化名),在2022年间起开始举止异常,疑似有婚外情,导致双方纷争不断,她因而开始有焦虑、忧郁、失眠等症状,不料,2023年竟发现阿国与怀孕的女子欢欢(化名)合照,阿国则坦承婚外情已3年多,并且产下1女,她因而深感痛苦,愤而提告欢欢求偿慰抚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她与阿国交往并产下一女,对此事实并不争执,但这是共同侵权行为,因此阿国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而小萱提出的身心科诊断证明,内容仅记载病名为「焦虑疾患」,并且医嘱「建议长期门诊追踪治疗」,无法判断小萱罹患的时间及原因,尚难认定与她的侵权行为有何因果关系。
法官考量,小萱的病历表,在2022年11月记载,「个案最近一个月因为老公的公司被欠债100万,对老公暴怒…」,直到2023年5月病历记载「婚姻问题」,足见小萱就诊的原因,包括阿国的债务问题及婚姻问题,尚非全可归责于欢欢。
法官认为,欢欢与阿国的共同侵权行为,确实造成小萱精神受有相当之痛苦,2人还产下一女,实属情节重大,小萱请求欢欢赔偿精神慰抚金,即属有据。而小萱求偿时,并未表示免除阿国的赔偿责任,因此尚不能以阿国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为由,减轻欢欢的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小萱与阿国结婚后,直到阿国与欢欢发生婚外情时,结婚已约5年,欢欢的不法侵害行为,破坏小萱婚姻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导致受有精神上痛苦之程度。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精神慰抚金,应以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