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离婚「接轨」产女婴 硕士夫气告工程师小王讨赔百万
硕士毕业的周姓男子不满余姓妻子离婚之后,迅速与陈姓工程师产下一女,气得对两人提告通奸、相奸,民事部分也提出100万元求偿,一审获判50万元,他不满上诉。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余女外遇的主因是周男无力挽回,考量到双方的身分及资力等因素,最后维持原审判决,驳回男方上诉,全案确定。
▲周男不满妻子离婚后,随即与小王产下一名女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周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和妻子是在2017年6月间协议离婚,隔年1月接到户政事务所来函通知,这才知道对方几乎是「无缝接轨」产女,根本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遇,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也导致精神受到极大创伤,至今无法正常工作,「我们的婚姻固然有相处上的意见摩擦,她也另外在外租屋居住,但尚未达到难以挽回的程度,分居期间我们会一起逛街、用餐,与一般夫妻无异,真正的离婚原因是陈男刻意介入,她怀孕后为了避免东窗事发,才开始积极协商离婚。」
余女与陈男则反驳,他们的确有通奸、相奸行为,但这是因为周男长期对余女施以冷暴力、经济箝制,甚至有言语、精神虐待等行为,还会跟踪、贬低女方的职业,「2015年11月分居之后,他仍不时前往女方住处附近窥视,甚至用撞门的方式逼迫开门入内搜查,两人见面都是为了商谈离婚,并无感情回温等情事存在」,况且男方声称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又怎么会在知道真相之后还前往世界各地旅游,根本不合理。
▲余女与陈男坦承外遇,在刑事方面各别被判处3月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合议庭调阅周、余两人的对话纪录,发现余女曾质问,「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你刚刚也有讲,因为我们就一直不合,有时候不合、合、不合、合,久而久之也产生那个间隙,你刚刚不是也这样跟我讲」、「你之前就打过我啊」,可见夫妻之间的互动已经产生嫌隙;周男则向女方表明,有去看过心理医生,还会因为天气冷想帮忙购寝具,表现出相当的关心,显然有为了挽回婚姻做出努力。
合议庭指出,周男在办理离婚当下虽然不知道外遇的事,但夫妻俩早已相处不睦,他也意识到无法挽回妻子,可见这才是离婚的主因,考量到双方的身分及资力差距等因素,最后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余女、陈男应连带赔偿5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