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谈好1500元和解 保险公司先垫再告只剩659元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周姓男子去年8月9日晚间7点多骑机车外出,一时恍神撞上前方吴姓妇人驾驶的驾车,事后两人谈好以1500元和解,没想到后来对方保险公司提告,代位求偿9412元的修车费用。最后法官周男只须赔偿原本谈好的价格,保险公司还要负担841元的诉讼费用,相当于只能拿回659元的赔偿金

保险公司主张吴妇2016年8月9日晚间7点多开车外出,停等红灯时却被周男骑车自右后方追撞,导致车辆受损,依据保险契约已先赔偿客户3580元的零件费用、5832元的工资费,总计共9412元;事后则根据《保险法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这才决定提告向肇事骑士讨回预先支付的修车费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客户车祸的修车费用,下场却是惨亏。(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周男对此感到相当莫名其妙并反驳,车祸发生之后他与吴妇就达成口头协议,对方要求赔偿1500元和解,「当时我没有钱,她就要我去派出所笔录,我说愿意赔偿也留下电话号码结果做完笔录之后她就打电话给我,说是保险公司已经在处理,我不用赔了。现在我人还在监所里,想赔偿也没办法。」

基隆地院法官认为,纵使周男有过失也是对吴妇负损害赔偿责任,况且两人早就在车祸当天就谈好要以1500元和解,应该遵守这项契约,就算保险公司代位求偿也只能要回1500元,其余的7912元应属无据,因此驳回。

更惨的是,这起诉讼案的1000元裁判费用,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胜败比例,周男仅须负担159元,保险公司则要支付841元,相当于只能要回659元,简直是越告越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