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被检调侵门踏户 先看清搜索票内容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等人因涉《国安法》而被调查局进门搜索,若遇到检调搜索前,务必先看清楚搜索票内容及其正确性。(图/翻摄王炳忠脸书)
如果今天是你在家,有人一大早来按门铃,你睡眼惺忪地去开门,没想到却是几个警察说:「我要搜索你家。」你该怎么做?
1.先问他搜索票在哪
在我国,搜索原则上一定要有搜索票,没票基本上是不能进你家门乱捞。在看搜索票时,记得先看受搜索人、处所是不是对的,免得搜到一半才发现「啊!搜不对人」。
再来,看有效期限。就跟你冰箱里的牛奶一样,搜索票也是有「有效期限」的,超过了等于没票,你可以拒绝搜索。
最后,看票上案由与应扣押物。搜索也是有限定范围的,万一检警进行搜索时超过票上所定范围,那也是违法搜索,可以拒绝。
2.能不能请律师
如果会走到搜索这一步,你的案件通常来说比较严重,你当然可以选择请律师。只不过律师不是免死金牌,像是在新闻中这种侦查中搜索的这个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似乎没有在场的权利。
这点满奇怪的,当事人都可以在场了,为什么当事人请的律师还不能在场?律师的工作是保护当事人权益,不让律师在场,不就摆明要欺负当事人权益吗?虽然不能给你即时的保护,但律师还是能替你针对搜索裁定进行抗告,或是在日后诉讼中帮你抗辩搜索违法、有瑕疵来排除检警的不法证据。
3.能不能直播自己被搜索
忠哥真的很潮,别人都在直播卖衣服、玩游戏、出国玩,他的直播是自己被搜索,领先群雄。被搜索时能不能直播呢?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是这样的:「搜索应保守秘密,并应注意受搜索人之名誉。」整条来看的话,保守秘密的意义应该是要保护当事人名誉,如果当事人自愿放弃(自己直播),好像别人吃面你在喊烧;但如果把这条分开看,保密是为了贯彻搜索保全证据的目的性,如果检警要查的证据都被当事人发现了,反而是打草惊蛇。这样说起来,无论搜索人或被搜索人在搜索当下都有保密的义务,好像才是对的,这也是北检在这次事件里的态度。
一方面是言论与人身自由(我被搜索直播是我的自由),另一方面是国家侦查犯罪保全证据的需要(搜索秘密进行),你们觉得天秤的两端,哪一个重要呢?(本文转载自律师谈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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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原文刊载于律师谈吉他粉丝页。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