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南漂遭强闯闺房 房东:她恩将仇报,扣2K押金!

▲李姓女子南漂台中租房,退租时却被房东强扣2K押金。(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原本台中两位情同姊妹的房客(42岁李女)与房东(许女52岁),却因房客一句「曾被闯房门」惹怒了房东。而李女在退租时,房东以「工作介绍费水电费、清洁费」三项名目,将原有的11,000押金扣下3,000元,仅退还8,000,导致双方坚持不下。

根据苹果日报调查,今年4月李女自台北南下台中工作,承租台中逢甲知名社区丽冠住园」,向当时的代管人兼房东许女承租套房月租金5,500元、押金两个月共11,000元,但就在10月退租时,许女以「曾介绍月薪25,000工作、水电、清洁费为由」,从押金扣2,000元工作介绍费、700元水电费、300元清洁费共3,000元,最后只退还8000元。

包租公律师蔡志雄分析,房东「扣押金」已经违反租赁契约民事返还押金部分。蔡志雄说,「押金」是当作房内家具、家电的保证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但这案例「介绍费」也相当罕见。

退租时的清洁费部分,一般没有固定行情。蔡志雄表示,清洁费的认定办法都是主观的,最好「承租与退租的屋况都一致」。所以不论是房东或房客,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是,承租、退租前双方都各自录影拍照存证。但目前两人都已经没有共识,可能必须申请调解会进行调解解决了。

此案例中提及,「房东进出房门」。崔妈妈基金会指出,有些房东会拥有出租屋钥匙,但根据法规不可擅自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