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邻居侵门踏户叫嚣 屋主怒骂「像狗一样」获判无罪
北斗镇林姓男子被邻居吴男上门挑衅叫嚣,忍无可忍脱口「像狗一样」挨告妨害名誉之公然侮辱罪,还被求偿5万完精神慰抚金,最后获法官判决无罪、免赔。(资料照,谢琼云摄)
侵门踏户叫嚣,还想恶人先告状、捞一笔,惨遭法官打脸。彰化县北斗镇林姓男子与邻居吴男长期不睦,曾恶言相向还大打出手;去年6月双方又起争执,林男脱口「像狗一样」遭吴男录影提告妨害名誉,彰化地院审理后判林男无罪,并驳回民事求偿诉讼,还林男公道。
根据判决书,林男与吴男两人为对门邻居,林男与父亲经营槟榔摊,吴家兄弟就住在槟榔摊对面,双方因细故长期不睦。
前年12月15日上午,两家人又因为摊位检举之事起争执,吴男弟弟拿手机录影,林男父子双双对兄弟两人飙国骂「干你娘」,林父将手机拍打落地,林男更出手推倒、殴打吴男兄弟。
林男父子遭检方起诉,彰化地院日前审理后,依公然侮辱罪判林父拘役20日;林男则依公然侮辱、伤害等罪,遭判应执行有期徒刑3个月。皆可易科罚金。
去年6月14日正中午,吴男又找上门叫嚣,并请弟弟持手机录影;林男当时正与许姓友人在住家门口拉设网路线,脱口而出「像狗一样」、「没人教训」,吴男因此提告林男公然侮辱,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5万元精神抚慰金。
林男出庭时承认有说这些话,但否认有公然侮辱之犯嫌;他反驳当天中午正和许姓友人在自家大门口前拉网路线,吴男兄弟两人却专程上门来叫嚣,自己都没有搭理对方,辩称当时是跟朋友许男在交谈,而且也未指名道姓。
审理法官勘验吴男提供的手机录影画面,当时林男站在住家门口,身穿蓝色短裤、黑色拖鞋的许男正沿着梯子往上爬,而吴男则跟着持手机拍摄之人从远处逐渐走近林男身边。
吴男随即出口挑衅「怎样,去法院啦!」双方几句话不合,吴男突然以极大音量大吼「看三小啦?」并叫身旁之人录下林男对话;吴男不断以较大音量说「这路你的喔?」并大吼「打人还嚣张?」
林男起先回应,你给我进来,后又批对方「侵门踏户」,并说「像狗一样」乱吠,吴男随即说「我把你录下来了,齁;你很会骂嘛,你公然侮辱没关系啦!」
审理法官认为,对话发生在林男住家前,是公众场所,林男在吴男大声咆哮后口出上开话语,明显就是针对吴男举止,林男辩称没有指名道姓,只是跟朋友讲话,无法采信。
但法官也强调,公然侮辱罪保护个人在社会群体生活中,人格不会遭受不当诋毁,但也不能凌驾在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之上;两者冲突时应尽可能取得合理平衡,绝不容许以挑衅方式使人入罪之情形存在。
法官审酌,影片显示吴男主动挑衅意味浓厚,故意激怒林男、再对林男提告,此种故意招致危难的权利滥用行为,无从认定吴男因被告言语而名誉受损,因此判林男无罪,并驳回吴男的民事求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