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囚禁10小时 女机警靠「这一招」脱逃
詹姓男子把前女友载至汽车旅馆软禁、性侵、凌辱10小时。女子借故月经来,要詹男外出帮忙买卫生棉,才趁机求救报警。一、二审分别判詹男5年、4年,詹不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
詹姓男子不愿与女友分手,趁她上班出门时掳人上车,恐吓「把妳丢在淡水河、八里会有妳的塔位」,接着把人载至汽车旅馆软禁、性侵、凌辱10小时。女子借故月经来,要詹男外出帮忙买卫生棉,才趁机求救报警。一、二审分别判詹男5年、4年,詹不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2021年12月6日上午,詹男跑到女友住处停车场堵人,趁女友反应不及时从后熊抱并拖拉上车,恐吓「今天一定会开车带妳回台北,阴阳相隔,八里会有妳的塔位,会把妳丢在淡水河」。
詹男开着车,把女友载进高雄某汽车旅馆,进房就呛「妳不喜欢上床,没办法,我今天一定要跟妳上床」,随后以体型优势强吻女子。过程中,女子前夫刚好来电,詹男看到更是妒火中烧,连甩女子4个耳光,接着性侵得逞。
事后女子不敢反抗逃跑,被软禁在房内10小时。女子刚好她月经来潮,便急中生智,借机央求詹男外出帮忙买卫生棉。詹男离开后,女子急忙跑到柜台、向人员表示「那个人是强奸犯」请求报警,警方赶抵现场将詹男逮捕。
詹男被逮时,坚称没有任何软禁女子的行为,也没限制女子使用手机,她迟迟没有报案或求救显不合理。
法官认为,女子在调查过程中呈现害怕、抗拒、情绪激动哭泣等表现,经医师诊断罹有创伤后压力症,符合被害后的表现。地下室、摩铁的监视器影像也相当明确,詹男确实以胁迫方式掳走该名女子。
法官痛批詹男为智识正常成年人,竟不思和平处理就强压走人并性侵。且长期谩骂羞辱、情绪勒索女友,实属恐怖情人。审酌他犯行重大、没有悔悟之心,一审依照强制性交罪判詹男5年,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改判4年。
詹男仍觉得刑期太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全案定谳,詹男须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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