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国假有必要

(图/本报系资料照)

针对朝野各党都有提案增列国定假日,网路上有留言质疑,反讽干脆周休3日或周休5日算了,认为这样做会影响经济。就当老板的立场而言,当然会觉得自己的员工假越少越好,问题是对比国际标准,中华民国劳工的假,真的没有偏少吗?

目前台湾劳工每年共有国定假日12天,对比外国乍听不算少,但问题出在,台湾资浅劳工每年拥有的特休假天数,对比国际,实在少得可怜。

在台湾,特休假多寡与在同一间企业任职时间长短挂勾,劳工在同一间企业任职满1年时享有7天特休,但在多数欧洲国家,此时就已享有20天了,南韩也有15天。

部分人士声称经济比较好的国家才能让劳工多放有薪假,可是放眼全球,除了美国和6个大洋洲国家政府没有规定特休假下限天数之外,只有大陆、香港、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奈及利亚、汶莱跟我们一样,任职同一间企业满1年的资浅劳工特休假不超过7天,难道我们的经济比非洲国家还差吗?

看放假天数不能只看国定假日,在每周工作5天的基础下计算,把在同一间企业待满1年的资浅劳工特休和国假加总后,日本每年有26天、法国36天、南韩30天、德国29天、英国28天、法国36天,台湾才19天。台湾劳工要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待10年,放假天数才能达到日本劳工待1年享有的天数,万一中途离职跳槽,又要从零起算。难怪台湾劳工的年平均工时比日本和OECD国家多了近300小时。

回顾2016年民进党刚执政时,就为了讨好资方砍掉劳工的7天国定假日,但仍没有相对地将资浅劳工的特休假天数调到国际的普遍水平,导致台湾资浅劳工的放假天数远少于国际平均,那么,重新增加劳工的国定假日,就成为了一件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的事。

当然有些人会说,劳工更需要的是加薪而非多放假,问题是除了基本工资之外,政府无法强制企业对所有劳工都加薪,增加国假,一则可以提高月薪制劳工实际上的单位工时收入,二则劳工若有需要多赚加班费,当天选择出勤可以多赚到加班费;三则劳工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选择去兼差,四则对不想多加班的劳工也可以好好休假陪伴家庭甚至出游振兴经济,因此怎么看都是对劳工利大于弊的举动,希望各党派立委都能坚持下去,也希望政府能察纳雅言,还劳工应有的休假权益。

(作者为新党舆情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