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支持家庭照顧假修法 有薪假有必要

有顾老、顾小的劳工,常因照顾家庭成员必须请假,台中市长卢秀燕今天表态支持家庭照顾假修法,她认为,天数、适用对象可以讨论,变成「有薪假」有其必要。

台中市议会今天召开市政总质询,蓝绿议员都为家庭照顾者发声,希望提供补助方案。民进党籍市议员施志昌提到,目前受雇者请家庭照顾假不多,关键在于有薪与无薪。施志昌举例,日前肠病毒肆虐,双薪家长必须有1人返家照顾,又因恐有传染疑虑,不能随意托育,只能请假自己照顾,但请假那天就没薪水。

国民党籍市议员吴琼华也提到,许多家庭上有长辈、下有幼儿需要照顾,面临来自各方压力,希望市府协助研议家庭照护假的补贴计划。

卢秀燕表示,政府鼓励重视家庭价值,也重视劳动参与率,家庭照顾假有其必要,但现在无法很好执行,因家庭照顾假定义为事假,而事假为无薪假。她认为,家庭照顾假要执行得好,必须要有薪水,不过劳工要照顾家庭,雇主又必须付薪水,引发企业界反弹,因此至今无法修法。

卢秀燕表态支持修法,因她也历经一面照顾家庭、一面在职场工作。她认为,立法院应注意民众心声,天数及适用对象可讨论,变成「有薪假」是有其必要。

「家庭照顾假」来自于性别工作平等法,只要受雇者的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必须亲自照顾者,可以请家庭照顾假。一年以7天为限,属于不给薪事假,家庭照顾假合并事假不得超过14天,雇主不得视为缺席影响全勤、考绩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