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家庭照顾假 待下会期审议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26日下午进行朝野协商结论,并三读通过七案。而原先预期可过关的有薪家庭照顾假的性别平等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则由下会期送交各委员会进行审议。

立法院临时会26日处理「有薪家庭照顾假」的相关修法,即劳工可于「台风停课不停班」请假,但条件是家庭中必须照顾12岁以下子女。而妇女、劳工、残障团体于立法院进行抗议,因有薪家庭照顾假对需要负担家庭照顾责任的劳工来说非常重要。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政党强行通过了美牛案、证所税案,又以同样手段通过「有薪家庭照顾假」,却把身障家庭、妇女以及劳工的权益摆在一边,令人咋舌。她认为,劳工应该能和公务员一样享有每年5天的有薪照顾假。

民间团体认为家庭照顾假完全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精神,甚至漠视劳工女性及家庭的照顾负担。而行政院版本的「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容将让劳工在台风天可请「有薪家庭照顾假」。看似公平,不过却让民间团体质疑,他们希望能够「照顾不分天气」并且「要5天有薪照顾假。」因为法条内容限制条件是于「台风停课不停班」及「照顾12岁以下子女」才算符合。

朝野协商并协议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政党法草案、集会游行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离岛建设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列为下会期优先处理法案,并于9月18日进行第二会期第一次会议,有薪家庭照顾假的性别平等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也由下会期送交各委员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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