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ETF證交稅 再停徵十年

金融总会昨(26)日提出2024年金融建言白皮书,业者期盼主管机关能研议金融科技执照,同时提出继续停征债券ETF的证交税,期间为十年;换言之,在现行停征期2026年底届期后,希望继续停征十年、也就是从2027年元旦起至2036年底为止。

金融建言白皮书综合各金融业公会、证交所、期交所、柜买中心、金融科技创新园区等等重要金融相关单位,提出的各项建言,每年都受到外界注目,因牵动金融业未来新业务发展。

昨日曝光的2024年金融建言白皮书期中报告,出现业者提出增订「金融科技执照」,筛选符合实验新创的合格业者,并更能有效帮助业者在金融创新实验后,可推展金融科技业务。

业者解释,金融业属高度监理行业,但目前「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中,并没有针对实验申请人要求资本额、人员配置等等,导致实务上,面临实验结束后,新创业者要申请相关业务或是限制性执照时,必须再募资以符合申请金融执照所需的资本额要求,出现中间无法营运获利等窘境。

业者提议,参考瑞士2019年新增金融科技执照国外前例,修订「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增订发放过渡性质的「金融科技执照」,业者符合内控或条件下可以申请许可,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以新增或调整业务种类。

业者也建议,可设具配套机制的管理门槛,新创业者取得执照届满三年,若交易或曝险金额超过新台币1亿元,必须在十天内向主管机关提出营运状况、三个月内提出一般金融业务执照申请,如果申请未获许可,则必须接受辅导退场。

第二,拉长债券型ETF(债券指数股票型基金)暂停课征证交税时间。金融业者建议,可以从原订2026年12月31日止,再延长到2036年底为止,将有利逾2.36兆债券ETF规模再壮大。业者认为,基于十年足以涵盖一个完整景气循环周期,建议施行免征证交税期间涵盖完整周期,也因此设定2027年元旦起至2036年年底为止

为促进国内上市柜债券ETF发展,依证交税条例规定,自2017年元旦起至2026年底,暂停课征债券型ETF的证交税,成功推展逾七年半的债券ETF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