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斷7旬婦手腳肇逃害火車急煞 肇事男遭逮辯:不知撞到人

50岁陈男前晚开车行经台中乌日登寺巷平交道时,疑因天色昏暗,撞倒71岁周妇,并辗断其手脚后肇逃,台铁2223区间车也因台铁人员发现触发告警及时煞停未撞上。陈男到案称,不知道撞到人,陈男询后依肇事逃逸罪及过失伤害罪送办。

乌日警分局交通分队分队长刘于豪说,前晚7时3分,陈男开车沿登寺巷往中山路三段直行,行经轨道区时,撞上步行中的周妇后便自行离去,造成周妇右手及左胫骨骨折,所幸经送医住院治疗后无生命危险。

陈姓驾驶昨到案,辩称「不知道撞到人」,警方根据平交道监视影像,查出肇事休旅车曾短暂停车,显有肇事逃逸事实,询后依肇事逃逸罪及过失伤害罪嫌送办;详细肇事原因由鉴定单位或法院研判。

乌日警分局长尤启南呼吁,驾驶人行车肇事应立即通报救护单位,并向警察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切勿肇事逃逸,违者触犯刑法肇事逃逸罪,如致人于死或重伤最重可处7年徒刑。

台中市乌日区登寺巷平交道。记者赵容萱/摄影

台中市乌日区登寺巷平交道。记者赵容萱/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