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张兴和撞死人肇逃34小时 到案辩不知情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刑事局警备队警员张兴和(43岁)11日清晨5点,开车行经新北市淡水区中正东路时,撞倒79岁的郭姓老翁,却肇事逃逸,经过淡水警方调阅监视器追查后,时隔34小时才到案说明,辩称不知道撞到人,以为撞到东西!而郭姓老翁住院3天死亡,检方相验后要求警方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张兴和在侦讯后以10万元交保。

监视器画面显示,11日清晨5点天色微明,淡水中正东路上一辆银色车子呼啸而过,开得又急又快,因为车主刚刚撞倒一名老先生。回到事发现场,当时郭老先生早上运动完,正准备过斑马线,才走到中间车道,就被撞倒在地,而开车驾驶肇事逃逸,在现场留下车辆后视镜

淡水分局交通分队分队长林成翰指出,靠着后照镜颜色形式,逐一过滤监视器画面,34小时后查到开车的竟然是刑事局警备队员警张兴和,立刻通知他到案说明。来到郭老先生位在菜市场内的家,附近邻居得知他发生意外,心情明显受到影响,替老先生感到不值,也大骂身为警务人员还知法犯法。

而肇事员警张兴和辩称是钓了一整晚的鱼,精神不好、根本不知道撞到人,而且隔了34小时才到案,根本无法厘清当时到底有没有喝酒。检方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要还给家属公道。据了解,刑事局已将张兴和记一大过惩戒,并与受害家属达成300万元和解的约定。(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