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相处8年经纪人告上法庭 曝她「收天价酬劳不拍片」

女星张柏芝年轻时美貌惊人。(图/中时资料照)

香港女星张柏芝拥有精致外貌,年轻时是许多男性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入行时拍摄饮料广告让大众惊为天人,迅速打开知名度,后来她被周星驰钦定为《喜剧之王》女主角,清纯又妩媚的萤幕形象让她一炮而红,23岁凭借电影《忘不了》荣获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张柏芝2020年与前东家闹纠纷,称她收港币1276万元(约台币5112万元)却未工作,近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港媒《东网》报导,张柏芝3年前遭前经纪人和前公司控她收取片酬后,没有按照合约拍摄电影,要求赔偿1276万元(约台币5112万元)与相关损失,案件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原告方透露案件相关文件高达逾500份,双方将各自在审讯过程传召证人出庭,预计审讯会花费8天时间,两名原告分别是余毓兴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余毓兴过去担任张柏芝经纪人长达8年,他曾与张柏芝签订独家经纪约,合约中同意预付港币4千万(约台币1.6亿元)作为参演4部电影的酬劳,2012年双方另外签订片约,余毓兴同时支付276万港币(约台币1108万元)作为2部电影的酬劳,2014年张柏芝改和AEG签订补充合约取代先前的经纪人合约。

但事后张柏芝却未按照公司要求拍摄电影,余毓兴要求张柏芝退回276万港元,AEG则要求张柏芝退回1千万港元(约台币4千万元),以及对违约行为作出赔偿,并需张柏芝交代从2015年违约后的收入状况。张柏芝近日Instagram未有更新,微博则是替他人宣传新剧,没有对官司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