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挨告!前经纪人控「拿了钱没拍片」 公司要她偿还4900万

记者李湘文综合报导

港星张柏芝挨告违约!她的前经纪余毓兴、经纪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提出告诉,声称先前预付电影酬劳给张柏芝,但对方并未履约拍摄应有的数量,因此要求她退回部分酬劳,总金额高达港币1276万元(约台币4900万元)。

▲张柏芝被经纪公司提告。(图/翻摄自微博/张柏芝)

香港东网》报导,余毓兴在2011年和张柏芝签订独家经纪约,担任经纪人8年,合约中同意预付港币4000万元(约台币1.5亿元)作为4部电影的酬劳,2012年双方另外签订一份片约,余在这时先支付了港币276万元(约台币1000万元)。其后,2014年,AEG和张柏芝签订补充合约,取代先前余毓兴的经纪约。

▲张柏芝前经纪人、经纪公司指控她没有履约拍片。(图/翻摄自微博/张柏芝)

然而,张柏芝在签了以上合约、领取预付的酬劳之后,并未依照合约内容拍片,余毓兴和AEG因此提出告诉,前者要求退还276万元,后者则要求退还1000万元,总计为港币1276万元(约台币4900万元)。此外,AEG要求张柏芝交代2015年5月起至今的收入状况,并对违约行为造成的结果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