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被控違約「拿錢沒拍片」 遭索賠5143萬台幣

张柏芝。 图/截自张柏芝微博

港星张柏芝爆合约纠纷,她遭控收了片酬但未履行合约拍摄,被要求退还千万港币。

据港媒报导,张柏芝被前东家AGE及前经纪人余毓兴指控收取了预付的片酬但未履行合约拍摄,因此提告,向她索赔1276万港币(约51,43万台币),而案件相关文件高达500份以上,已于27日进行案件管理会议。

港媒报导指出,余毓兴于2011年和张柏芝签立独家经纪约8年,同意预付4000万港币(约161,2万台币)作为4部电影酬劳,隔年再签立另一份片约,余毓兴先付了276万港币(约11,12万台币),之后经纪公司AGE与张柏芝签立补充合约,取代余毓兴早前的经纪约,但2020年余毓兴与AGE指控张柏芝拿了钱却没拍片,因此提告索取违约赔偿,AGE要求1000万港币,加上余毓兴个人的276万港币,合计1276万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