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帐535万」要求离婚!正宫收钱没离挨告 小三却惨了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文/CTWANT
中国福建石狮市日前发生一起婚姻纠纷案件,石姓女子在与「已婚男友」韩男交往后产下一子,为了能与韩男结婚,竟直接找到韩男的原配妻子杨女,表示如果杨女愿意离婚,自己将提供人民币120万元(折合新台币约535万元)作为经济补偿,甚至当场转帐这笔费用给杨女。但一年半过去后,杨女并未如约离婚,石女因此愤而将杨女告上法庭,要求杨女返还这笔款项。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指出,法院认为,石女与杨女之间的「离婚费」约定属于口头合同,条件是杨女同意离婚,但女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无据可依,法理上也无法支持。
法院解释,石女支付这笔120万元的目的,明显是为了破坏他人婚姻,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笔款项的性质并不符合返还的条件,法院最终驳回石女的诉求。
除此之外,韩男和杨女虽已签署《离婚协议书》,但双方仍处于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并未正式解除。这代表着石女的「经济补偿」并未达到促使杨女离婚的目的,因此不构成杨女违约。石女试图以杨女未履行离婚约定为由,要求返还120万元,但由于支付行为本身就不具正当性,因此法院认定并无返还必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发现韩男在婚外情期间,未经原配妻子杨女的同意,向石女支付了高达600多万元的款项。根据中国法律,杨女有权对这笔夫妻共同财产提出上诉,并向石女追回。法院本身也主张杨女可以向石女追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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