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三爽玩4天3夜!人夫被抓包秒逼离婚 正宫出招反击…他惨赔80万

人夫外遇,还跟小三情侣刺青法官判赔80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韵如/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人夫阿宏化名)被抓包外遇后,承诺正宫不再与小三见面,但事后却骗称要外出打工兼差,但却又是跟小三一同出游,还被正宫目睹穿着情侣装逛街,甚至一同刺下情侣刺青,被正宫一状告法院。法院审理后,判阿宏与小三须连带赔偿正宫80万元。

正宫指控,小三小君(化名)明知阿宏已婚,却仍与阿宏交往,并经常通话视讯,甚至还相约开车出游,在外爽玩4天3夜.2人奸情被她抓包之后,阿宏虽然坦承外遇,并承诺不再与小君往来,但却又谎称要外出打工兼差,实际却又是直奔小君怀抱,让她气得冲上前与阿宏对质,而当下阿宏表明愿意回归家庭,但事后却寄存证信函要求协议离婚并分居。

然而,在分居过程中,正宫又目睹2人穿着情侣装在买场甜蜜用餐购物,甚至还一起去次了情侣刺青,互相将笔刺名字刺在身上作为双方感情烙印,让她大为崩溃,决定向2人提告求偿。

对于正宫的种种指控,阿宏与小君矢口否认,强调正宫所提供在刺青店的画面,因并无脸部特征,不能以此认定就是他们,另外,对话纪录部分,正宫是在未经过同意下翻拍手机,属于不法取证的证据,并无证据能力,因此拒绝赔偿。

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阿宏与小君两人自阿宏夫妻尚未分居前就有不正当男女交往关系,甚至一同驾车出游同住4天3夜,还穿着情侣装逛街等,这些正宫也都有提出发票、通联纪录等证据,再加上,2人的刺青还次在同个部位,且图形成对,明显逾越了一般男女的交往份际,法官最终判2人须连带赔偿正宫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