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办完离婚反悔秒提告!妻勾新欢拍婚纱⋯甜喊「我的天菜」赔惨

▲江男反悔离婚,提告确认婚姻关系后,发现妻子与新欢拍婚纱照,提告求偿50万。(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羿妏/台中报导

江姓男子2019年10月间庄姓妻子办理离婚后反悔,除了提告庄女盗刻他的印章,还提起确认婚姻关系诉讼法院事后判2人婚姻关系存在。不过,江男控诉,婚姻关系确认判决出炉后,庄女却随后与一名赖姓男子拍摄婚纱照,还上传Instagram互称老公老婆,侵害他的配偶权,要求庄女赔偿50万元。日前法院判江男获赔20万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指出,江男与庄女2009年结婚,育有2子,2人2019年10月17日曾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不过江男事后反悔,隔年4月赴台中地检署申告「庄女盗刻他的印章」,声称当时并未同意离婚等语,还另外提起婚姻关系确认诉讼。不料双方婚姻关系确认判决于2020年9月8日出炉后,江男发现庄女竟于同月22日与赖男拍摄婚纱照,还上传Instagram,且2人互以老公、老婆相称,侵害他的配偶权,故向庄女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庄女辩称,她与赖男为相识多年好友,平时两人在好友间、社群网路上常以「夫妻」作为嬉闹之暱称,现今社会有很多外拍活动或者应厂商邀约而拍摄宣传照情事,且欠缺拥抱、亲吻或者亲密对话记录等事证,难以就社群网路上的婚纱照认定有侵害配偶权;况且她与江男是有离婚真意,只因程序事项才没完成离婚手续,发文日当天判决也尚未确定。

法官调查,庄女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判决通知,双方并未上诉,同年10月16日全案确定,因此庄女当时应知悉「婚姻关系存在」;然而,从照片中可见到,赖男与庄女环拥、庄女则将左手搭在赖男肩膀上,并由赖男亲吻庄女,留言处亦可见到赖男留言「我的天菜老婆,喜欢我给你安排的惊喜吗」,而庄女回「辛苦了老公,你赚钱不容易,我不缺什么,我也能自己赚,别累坏身体了」。

综上法官认为,庄女与赖男行为已逾越配偶权,审酌两造情况后,判庄女赔江男20万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江男反悔离婚提告庄女「盗刻印章」部分,经调查,双方当时在户政事务所时,确实是合意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因此庄女事后获不起诉处分;反倒江男则因诬告庄女,被依诬告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