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玩具枪抢银行 一审判7年8月

台中兆丰银行中科分局今年5月间持枪抢劫,台中地院强盗罪判嫌犯朱男徒刑7年8月。(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曾从事网拍工作朱姓男子,今年5月间持玩具手枪,闯进中市兆丰银行中科分行,持枪大喊「不要动,抢劫」,并持枪对女行员大声喝令「把钱拿出来」,共抢走19万余元,台中地院依强盗罪判他徒刑7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中市大雅区兆丰银行中科分行今年5月间发生抢案,1名男子持枪闯入,短短2、3分钟抢走近20万元,经警察循线嘉义逮捕犯案的44岁朱男。

判决书指出,朱男在2020年5月22日上午11时戴着蓝色鸭舌帽黑色口罩及穿蓝色雨衣,携带父亲生前所购买的玩具手枪,骑机车到兆丰银行中科分行。他进入银行时,1名理财女专员防疫措施,还趋前要帮测量额温、询问要办理什么业务?岂料,朱男竟亮枪指着她腹部,大喊:「趴下,不要动,抢劫」,震惊现场,女专员吓到花容失色原地蹲下。

朱男再走到柜台,将枪口对向1名女行员,喝令「不要动,将手举高,把钱拿出来!」,女行员受惊吓,蹲在柜台后方,朱男翻越柜台进入营业区,持枪威迫向女行员交出抽屉现金,女行员只好将现金19万余的现金装入朱男的黑色包包内。

朱男得手后,骑机车逃逸。警方获报后循线追查,过滤、比对监视影像,在同年5月27日在嘉义1家旅社前将他逮捕,并查获他携带的15万余元。

朱男到案供称,他不是为了钱才去抢银行,他进去就没有打算要出来,是要「在银行等警察来抓」。而他携带玩具手枪是为了让他人知道他身上武器,而不敢靠近。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朱男刻意持枪进入银行,以枪指着行员等人,喝令「趴下」、「不准动」、「抢劫」及「把钱拿出来」等语,是为强盗而先行控制现场。朱男在众目睽睽之下,手持状似真枪的玩具手枪进入银行,以胁迫手段强盗财物,且未与证人及银行和解或弥补损害,依强盗罪判刑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