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被三角诈骗利用成被告 检方明察不起诉

北检明察被诈骗集团利用的帐户所有人也是三角诈骗受害人,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

三角诈骗猖獗,台北地检署侦办一起国际诈骗案,追查卢姓被害女子指称诈骗集团使用的帐户,发现帐户所有人高姓女子与赖比瑞亚有橡胶生意合作,汇款到赖比瑞亚是与合作公司的交易款项,都有收据等事证,确认高女也是三角诈骗的受害者,将高女不起诉处分。

卢姓被害人向警方指控,她在社群网站「Instagram」认识一名自称受聘联合国某国际组织派驻叶门的英国籍医师,因贵重物品都被集中保管,需要400美元购买机票离开叶门,要求卢女汇款到台北富邦银行的某帐户。

卢女误信骗徒,在2019年7月25日及8月5日,分四次共汇款12万余元到骗徒指定帐户内,骗徒从此失去联系,卢女惊觉受骗,向警方报案。

被卢女指控供诈骗集团使用帐户的高姓女子,被检警传唤后一头雾水,辩称并未将她所有的富邦银行帐户提供给诈骗集团使用。

高女指出,她与赖比瑞亚经营橡胶买卖的「Cheyney」公司签有东南亚销售代理权,她不知道有卢女汇入的款项,是「Cheyney」公司的销售经理Bernard打电话告诉她,告知有一位卢小姐跟其男友向「Cheyney」公司表示要购买橡胶,在赖比瑞亚取货,要她把钱领出汇给公司,她于是请妹妹在去年7月29日及8月7日共汇款4000美元给「Cheyney」公司。

检方根据卢女提供的汇款单据,确认共有4笔共12万余元的款项汇入高女富邦银行帐户内。高女也提出7月29日及8月7日汇款4000美元到赖比瑞亚的汇款申请书,及「Cheyney」公司与她签署的「新商业发展合约」,及「Cheyney」公司收到共计4000美元的收据。

检方认为,卢女遇到的情况,与一般诈骗集团在被害人汇款后会立即提供一空,以免帐户被冻结的手法不同,高女帐户分别在卢女汇入款项的4天及2天后才汇出到赖比瑞亚,应该是诈骗卢女的骗徒先向「Cheyney」公司谎称购买橡胶,向「Cheyney」公司取得有生意合作的高女帐户,骗卢女汇款后,再由高女汇往赖比瑞亚,高女也是三角诈骗的被害人,所以将高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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