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身障路边停车优惠全国最苛 议员批为德不卒

彰化县对身心障碍者的停车优惠堪称全国最严苛,规定身障者需停公有身障停车格才有前两小时半价的优惠。(孙英哲摄)

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10日希望彰化县政府能检讨改善身障者停车优惠机制。(孙英哲摄)

大多数县市的身心障碍民众持有停车位识别证或专用车牌,使用公有路边停车格时便可享有停车费优惠,可享数小时甚至全天免费,然彰化县不但规定身障者停车需停在公有身障停车格才有优惠,停一般车位则无,且仅半价优惠,对身障者的停车优惠堪称全国最严苛,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今天希望彰化县政府能检讨改善相关优惠机制;彰县府表示,会兼顾身心障碍者权益再行评估。

彰化县内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共有1万7000多人,依2016年修订的《彰化县公有公共停车场收费及管理自治条例》的身心障碍停车位费率规定,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停放公有身障停车格前两小时半价优惠。目前费率为每小20元收费,即每小时收费10元。

「对身障者不够友善!」民进党彰化县议会党团总召李俊谕指出,许多县市对身障者使用公有停车格都有免费优待,且没规定必须停在身障停车格,免费停车的优惠从数小时到全天都有天,彰化县对身障者的停车优惠不但和六都天差地远,也比不上邻县南投、云林。

县议员周君绫说,彰化县对身障者的停车优待是全国最苛刻,前两个小时半价优待,等于只有优待20元,「有差这20元吗?」建议县府增加县内公有公共身障停车格数量,并修订自治条例的收费标准,不要为德不卒,至少要调整为免费停车两小时,并放宽为一般车位也有优惠。

县议员赖清美表示,身障者若将车停在公有路外停车场停车,出场时,还要透过对讲机告知收费人员才能被优惠前两小时半价,但很多身障者不知道有这样的优惠,有人则是觉得太麻烦,仍按一般费率缴费,优惠美意形同虚设。

县府交通处表示,彰化县针对身心障碍者停放路边停车格的收费优惠,考量停车格周转率、避免被长时间占用及停车格不足,自治条例才修订前两小时采半价优惠,未来会依停车空间成长率及各乡镇市的发展需要,持续滚动检讨,评估增设身障停车格位或路边停车格位,并研议放宽停车收费优惠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