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停車優惠 彰化挨批不如中投

彰化县议会民进党团指出,彰化县对于身心障碍者在路边停车及县有路外停车场的停车收费优惠,不及台中、南投等其他县市,不够友善。记者刘明岩/摄影

领有身心障碍者证明在彰化县路边停车身障车位及公有路外停车场停车,前两小时半价收费,但民进党县议会党团昨质疑,比起台中、南投等县市明显优惠不足,彰化县对身心障碍者不够友善。县府交通处表示,身障停车位扩大优惠恐有长时间占用,影响周转率问题,会兼顾身心障碍者权益再行评估。

民进党彰化县议会党团总召李俊谕指出,彰化县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共有1万7000多人,但既有3500格路边停车格,只有108格身心障碍车格,县有路外停车场更只有41格,而且依彰化县公有公共停车场收费及管理自治条例在2016年修订,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停放身障停车格只有前两小时有半价优惠,依照目前每小时20元收费计算,每小时要付10元。

民进党团表示,台北市前4小时免费,第5小时半价收费;高雄市前4小时免费,第5小时全额收费;台南市前两小时免费,第3小时半价。至于邻近的台中市,停放一般费率、差别费率路段免费,累进费率路段则是每天至少2小时免费;南投市及云林县路边停车均享有一天免费4小时优惠。相形之下,彰化县既有优惠规定无法达到照顾身心障碍者的目的。

县议员周君绫建议县政府增加公有公共身障停车格数量,及修订自治条例的收费标准,调整为免费停车两小时,减轻身心障碍者经济负担。

身心障碍者在路边停车格停车,收费员可依车上的身心障碍证明给予优惠,但县议员赖清美说,如果停在县有路外停车场,出场时,则须透过对讲机告知收费人员,但很多身心障碍者不知此途径,或怕麻烦,仍以一般费率缴费,无法达到优惠的美意。

县府交通处表示,考量停车格周转率,避免被长时间占用,以及停车格不足,加上有些乡镇停车格未收费等,自治条例才修订前两小时停车采半价优惠,未来会依停车空间成长率以及各乡镇市发展需要,将持续滚动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