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唯一火化场选址曝光 议员要求公开评估因子

彰化县议员洪子超要求彰化县政府在说明会上,提供最完整的火化场规画报告内容。(孙英哲摄)

彰化县是全台唯一没有火化场的县市,彰化县政府日前公告芳苑乡草湖村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为火化场规画选址后,彰化县议员洪子超、洪腾明及吴韦达等人今天均要求彰县府针对火化场规画说明清楚,对此彰化县长王惠美表示,现在就开始搜集地方民意,最后再做最终决定。

彰县府花费1400万元委外进行「彰化县火化场前置法定程序劳务委托案」的评估案,本月11日公告选址地点为芳苑乡草湖村草湖南段228-2地号土地,消息传开后,芳苑乡草湖当地及邻近的二林镇赵甲里等地的居民出现反弹声浪,多名议员也在今天的定期会提出质询。

因在地民众对于选址过程有疑虑,县议员洪子超询问彰县府最终选址是依照哪几项评估因子来决定火葬场的位置,后续民众意见的搜集如何进行。他认为民众目前针对环境影响、居民健康、生活品质等因素,有非常大的疑虑,请县府务必在说明会上,提供最完整的报告内容。

彰化县议员洪腾明指出,火化场设施的确彰化是有需求,但也会对在地造成冲击,县府一定要完整搜集在地意见。(孙英哲摄)

议员洪腾明指出,火化场设施的确彰化是有需求,但也会对在地造成冲击,县府一定要完整搜集在地意见,即使他是议员,但现在掌握的相关资讯也很有限,以在地议员的立场,他必须和乡亲站一起反对设置,但另一方面他也需当县府与民众沟通桥梁,所以很需要更明确的资讯。

议员吴韦达要求火化场要做到最好,环保、空污防制要优于其他县市,不管是交通管制、在地民众的沟通,甚至是《殡葬管理自治条例》都应先制定完善,并参考外县市的管理办法。

彰县府民政处代理处长曾金来表示,目前第一阶段只是进行选址报告,并针对地方民意搜集,民众可以于这段期间持续在网路、或是指定环保署网站及各大论坛表述意见,在公听会之前,该处都会持续来收集资料;此外,下一会期会提出殡葬管理条例自治法规的修正,也会参酌其它县市的作法。

彰化县王惠美强调,感谢议员们对于火化场的关心,现在就让专业的先去评估,再来也会有专家学者的意见参酌,现在就开始搜集地方民意,最后再做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