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府公告标售34笔土地 最便宜只要13.6万元

彰县府公告34笔代标售土地,标售底价最高为田尾乡田仑段55地号农田、面积1600平方公尺、底价高达2903万2000元。(彰县府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彰化县政府公告有34笔土地,将在明年1月10日上午10时办理今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标售作业,其中标售金额底价最低为社头乡新厝段一处持分建地,金额为13万5955元,最高则为田尾乡田仑段一处农地,金额高达2903万2000元。

彰县府公告34笔代标售土地,最便宜为社头乡新厝段489地号,持分面积6.91平方公尺,只要13.6万元。(彰县府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彰化县政府公告代为标售113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有34笔,公告日期至114年1月9日,受理投标期间为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月10日上午9时止,并订于114年1月10日上午10时办理开标作业。

此次标售底价最便宜为13万5955元,是第16标社头乡新厝段489地号,为乡村区乙种建筑用地、面积483.55平方公尺、权利范围48/3360,持分面积6.91平方公尺,有建物,换算每坪6万5061元;标售底价最高2903万2000元,是第31标田尾乡田仑段55地号,为都市计划内农业区、面积1600平方公尺、权利范围全部,无耕地375租约,换算每坪5万9983元。

地政处长蔡和昌表示,各标号土地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决标前,仍可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彰化县各地政事务所申办登记或向各主管机关办理申报,另外有符合规定之优先购买权者,请主动于决标后10日内书面申请主张优先购买权,以确保自身权益。

地政处表示,地籍清理主要是解决台湾光复初期遗留的权利内容不符或与现行法令规定不符的地籍问题,经公告后倘逾申请登记期限,仍未有权利人申报或申请登记,除公共设施用地外,由县府办理代为标售,经2次公开标售未能标脱者,依规定将嘱托登记为国有。

地政处提醒有意投标人,此次各标号土地除有占用情形外,部分土地有耕地375租约,标售一律按现状标售,其地上物、耕地375租约及一切应办手续或占用之排除,概由得标人自理,欲参加投标之民众可向地政处地籍科免费索取投标书件,或地政处网站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