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县民 竹县保险转型救助金

新竹县民保险因没有保险公司承包,转型「县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社会处长陈欣怡(左)25日在县议会临时会提出专案报告。(罗浚滨摄)

新竹县是全国唯一开办县民保险的县市,让发生意外死亡的县民有30万元保险金,近几年来理赔金额多超过投保金额,保险公司无意承接,去年连续流标3次,县府社会处依急难救助作业要点,转型为「县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继续照顾县民。

社会处长陈欣怡25日在县议会临时会提出专案报告,指县民保险从2011年7月1日开办到去年12月底,已协助2108个家庭、理赔金额计6亿3240万元,理赔比率达89.82%,让县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陈欣怡说,新竹县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案,以往多编列4千到5千万预算发包,为全县15岁以上、设籍满6个月以上县民投保,这2年投保人数都有48万多人,每年申请理赔超过170件,保险公司反映赔钱,2024年提高县民保险预算到5780万元,但去年3次招标都流标。

陈欣怡说,经讨论后决定依急难救助作业要点,把县民保险转型为「县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从今年1月1日由县府受理申请及审核,延续为县民提供保障,规定在半年内可到社会处或户籍地公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府发给30万元救助金。

县议员徐瑜新、郑昱芸、蔡蕥鍹及甄克坚等人,分别提出县民保险转型成救助金,若超过5780万元是否就不受理、为何没有涵盖15岁以下县民、社会处人员能否无缝接轨、审查小组成员遴选和案件审查标准为何等问题。

陈欣怡说,若申请案件超过预算,将办理追加预算,15岁以下因不负责家庭经济主要来源,若发生意外死亡,有急难救助相关规定可补助。

陈欣怡指案件由该处做初审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承办人员会做相关教育训练,会视案件增补人力,初审后再由审核小组召开会议审查,小组成员有法制科及消保官等专业法制人员,视案件情形邀外部专家及相关主管机关共同审查,目前已受理1件申请案。

陈欣怡特别说明,原县民保险请求权时效为2年,若去年12月31日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仍属县民保险范围,可向承保公司兆丰产险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