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邻居家门口丢一支点燃仙女棒 男涉及恐吓又翻供遭起诉

▲只因和邻居不睦,男子就丢仙女棒。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翻摄自YouTube)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中西屯区一名李姓男子因为和梁姓邻居曾有纠纷心生不满,今年(2018)2月间竟然点燃一支仙女棒,往对方家门口丢过去,梁姓邻居发现出来查看人已经不见,因此将监视器画面提供警方,事后他坦承犯行,不过地检署认为他有翻供,因此依照恐吓危害安全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李姓男子今年2月20日晚间9点多,朝梁姓邻居家门口丢了一支已经点燃的仙女棒,随即躲回家里,梁姓邻居从监视器画面看见火光,跑出来查看时已经没有见到人影,因此将画面提供给警方,警方查出他涉嫌重大,当时他也坦承因为双方曾有嫌隙心生不满,才想要恐吓。

不过全案被移送地检署后,李姓男子又对检方说自己是被警方逼迫,才不小心承认的。检方经过调查发现员警并没有逼迫,因此认定他翻供,且李姓男子和梁姓邻居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却朝对方住处丢仙女棒,考量丢的地点没有其他物品,并没有放火毁损,因此依照恐吓危害安全罪将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