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日起暂停转融券业务,进一步强化融券逆周期调节

红星资本局7月10日消息,今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降频降速,根据申报数量、撤单率等指标,研究明确对高频量化交易额外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标准,以“增本”促“降速”。

同时,为切实回应投资者关切,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充分评估当前市场情况,证监会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结。

7月11日起,转融券业务按下暂停键

证监会表示,此次调整对存量业务分别明确了依法展期和新老划断安排,这有助于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市场稳健有序运行。

和暂停转融券同步,此次监管再次提高了融券保证金。

证监会批准证券交易所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

去年10月14日,监管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这一比例则被特别上调至100%。

监管表示,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多空平衡与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具有积极作用。从国内证券市场发展和集中监管实际需要出发,我国从2013年前后建立了转融通制度,一方面为融资融券业务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另一方面也为监管部门掌握业务开展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采取逆周期调节措施提供了手段。

持续加码调节,融券、转融券规模均大比例下降

2023年8月以来,证监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关切,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融券和转融券业务监管的举措,包括限制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上调融券保证金比例,降低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证券划转效率,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等;同步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持续加大对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以今年为例,监管在转融通业务上持续收紧,早在1月29日起,证监会就要求执行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3月18日开始,转融券交易由T0转为T+1。

随后,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试行)》,其中,在“有效防范绕道减持”方面规定,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防范利用“工具”绕道减持。监管对限售股转融通出借早有相关规定,在业内看来,此次监管口径由“暂停”明确为“禁止”,也彻底堵上限售股转融通出借的漏洞。

随着一系列监管举措落地,截至6月底,融券、转融券规模累计下降64%、75%。融券规模占A股流通市值约0.05%,每日融券卖出额占A股成交额的比例由0.7%下降至0.2%,对市场的影响明显减弱,为暂停转融券业务创造了条件。此次调整对存量业务分别明确了依法展期和新老划断安排,这有助于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市场稳健有序运行。

截至6月末全市场高频交易账户下降超20%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交易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安全、高频交易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监管安排。在《管理规定》的监管框架下,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6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中国证监会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组织证券交易所研究制定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4类监控指标,于今年4月起开展试运行,并对频繁触发指标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督促提醒,促进规范其交易行为。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加强与香港方面会商沟通,研究推进北向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落地的方式和路径。

据了解,今年以来,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总体稳中有降,交易行为出现一些积极变化。截至6月末,全市场高频交易账户1600余个,年内下降超过20%,触及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行为在过去3个月下降近六成。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深入落实新“国九条”部署要求,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出更多务实举措,进一步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降低程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编辑 肖子琦 综合自财联社、北京商报、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