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杜康-DR将于8月31日下市

杜康-DR所表彰股票仍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杜康-DR持有人除在8月30日最后交易日前在集中交易市场卖出外,TDR持有人亦可于110年8月30日前向其存托机构远东国际商业银行申请兑回原股持有或兑回原股出售;另于杜康-DR终止上市后,存托机构将依存托契约约定于新加坡交易所出售所有剩余存托股份,并于扣除必要费用后,将所得价款返还杜康-DR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