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消防法增職安專章 消防署提22項計畫260億元

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冯俊益今天在行政院会报告「提升消防救灾安全精进方案」。记者侯俐安/摄影

去年屏东明阳工厂大火酿消防员、民众百人伤亡,消防员工作权再度受到重视。行政院今(13)日拍板「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增订消防人员安全卫生防护专章,若各消防机关办理安全卫生工作时有违规,经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行政院长卓荣泰裁示指出,消防安全生命至上是政府施政核心价值。尤其扩大导入无人机、救灾机器人等科技救灾方式,购置新式救灾车辆及装备器材,务必要确实推动及执行。他强调,除了科技导入、人力增补,中长期管理策略必须从法治层面推进,给予消防员最好的保障。

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冯俊益今天在行政院会报告「提升消防救灾安全精进方案」,采短中长期策略,推动七大消防政策,22项计划总经费约260亿元,包含中央统筹分配税83亿、公务预算178亿(中央125亿、地方53亿)。七大政策为「强公安、保职安、增人力、添装备、汰车辆、优厅舍、精训练」。

消防署针对消防法公安条文修正10条、职安专案修正13条。冯俊益表示,近期屏东县明扬大火中可见,厂商灾时未提供抢救必要资讯、未申报危险物品及落石防护措施。因此全盘检视消防法,修正四大面向为,强化吹哨者奖励机制、强化消防人员资讯权、提高厂商未落实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之罚则、增订厂商未落实管理志仁死伤之刑责样态。

根据消防法草案,工厂、储存化学品之仓库及储存场所之管理人,应平时备置化学品种类、数量、位置平面配置图及抢救必要资讯,并于火灾发生时,立即提供给消防指挥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指派专人到场协助救灾。

罚则部份,若未时常被治抢救必要资讯、火灾为提供消防抢救必要资讯,都将处3万元至300万元;火灾时未指派专责人员协助救灾,则处50万元到1000万元,上限为原本150万元的六倍多;未设置标示板和即时更新,可处2万元到150万元。

另外,过去营业场所未依规定设置或维护消防安全设备,致仁死亡将处100万至500万、刑期1年至7年;这次修法后,未订定消防防护、救灾计划,未依计划执行避难引导,以及达管制量以上的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设置或维护场所位置,也将处相同罚则。

职安部分,除了中央成立咨询会、各级消防机关设置安全卫生专责单位,首长及基层参与安全卫生防护小组,听取督导机制,涉及消防人员装备器材等安全卫生事项,应优先编列预算。机关若执行安全事项有违失,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万元罚锾。另也将义勇消防人员纳入职安专章部分规范,需提供义消安全卫生设施设备,若义消发生事故,应做事故调查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