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中國快艇未錄影 海巡署:高速追逐下未蒐證

中国快艇事件酿2死,金门海巡队没有驱离及中国船只翻覆过程的影像纪录,海巡署今晚表示,因该艘陆船蛇行拒检逃逸,负责搜证的海巡人员在高速追逐状况下未拿取搜证器材搜证。

面对家属及外界质疑,舰队分署分署长廖德成表示,本案发生仅历时5分钟,因海上追逐及时间短暂等因素,未能全程录影,导致无法将关键事实完整呈现,这虽让事证分散,但不影响事实真相始末。

此次海巡人员执法因未全程录影、录音,引发外界热议、质疑,海巡署今晚发布新闻稿表示,海巡CP-1051艇未配备全船监视系统,过往执勤时有赖海巡人员以船艇上配备的手持式摄影器材进行搜证。

海巡署说明,船艇上的搜证器材放置于驾舱,遇有登船检查或突发状况时,由负责人员运用搜证。此次执法过程中,船上4名海巡人员,分工为预备登检2人、操船1人,另1人则负责瞭望警戒及搜证;但该艘陆船当时蛇行拒检逃逸,于CP-1051艇艄与迂回航行。

海巡署强调,执法过程在高速追逐状况下,船身多次接触,过程也受海浪影响剧烈晃动,负责搜证的海巡人员当时需高度专注维持平衡,并准备强靠登检状况下,未能即时拿取搜证器材进行搜证。

海巡署表示,深切体认死者家属的伤痛,也将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后续事宜,今天在家属抵金后,即向家属完整说明相关案情;台湾是一个高度法治国家,有完整司法体制,相信司法机关可还原事实,也期盼社会各界相信台湾的司法调查。

海巡署强调,案发后海巡署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纵原则,将全案交由司法机关调查,并在检察官指挥下,以公开、透明方式,让家属参与相关勘(相)验程序,这些都是希望将全案事实忠实呈现于家属与社会大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