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规施行“满月”,31家机构更名、平安旗下两张牌照合并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官网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页面信息更新,截至5月末,央行共同意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支付机构更名。与此同时,平安旗下两家机构的合并申请也一并获准,两张牌照合二为一。

自2024年5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上述事项变更主要是为了响应监管要求。

31家支付机构更名

在支付机构名称变更方面,根据央行披露信息,此次中国人民银行一口气批准了31家支付机构更名。涉及苏宁、本站等多家平台旗下支付机构。

综合来看,31家支付机构在更名后公司名称均增加“支付”二字。具体而言,同意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南京苏宁易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本站宝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本站支付(杭州)有限公司”等。

《条例》自202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并对支付机构提出多项细化要求。其中,在机构名称方面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持牌支付机构在名称中标明“支付”字样,同时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支付”和开展相关业务,此举有利于明确支付业务边界,帮助金融消费者进行区分。当前仍未更名的机构后续也将向此要求靠拢。

除了上述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外,另有两家支付机构获批合并为一家。

根据央行披露信息显示,同意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并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并后,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6958亿元、《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增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终止支付业务并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意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主要出资人由上海捷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据悉,平安壹钱包隶属于平安集团,旗下拥有支付机构平安付电子、平安付科技、积分服务商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而上述两家支付公司合并也是为了响应5月1日起施行的支付新规。《条例》规定,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王蓬博认为,监管要求支付机构整合“瘦身”,主要是要求从业机构聚焦主业,也能减少内部竞争与摩擦,便于机构集中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发生。未来相关机构仍会选择合并旗下公司或拍卖旗下多余支付牌照,以实现合规。

行业“优胜劣汰”路径更加清晰

自5月1日施行以来,新规实施“满月”。实际上,自去年以来,支付市场就迎来了一系列变化,各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都在紧锣密鼓进行调整。

其中,支付机构增资动作频现。例如,根据此前央行公示显示,同意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53亿元,增资后的规模将超过此前15倍;国际支付巨头PayPal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贝宝支付(北京)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45.2亿元;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4亿元。

根据《条例》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资本最低1亿元人民币,还明确提出央行可以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等,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又进一步对“注册资本要求”作出详细解释,同时还将根据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类型等规定附加提高注册资本金。部分在全国展业、全牌照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或将提升至4亿元。

非银行支付在小额、便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去年末,全国共有183家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和一成,服务超10亿人和数千万商户。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认为,《条例》更加系统地明确了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坚持持牌经营和严格准入门槛,并且也建立健全了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这使得行业“进出机制”更加明确合理,通过“优胜劣汰”“奖优罚劣”从而实现行业提质增效的路径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