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家非银支付机构迎新规

本文转自:国际金融报

◎ 记者 余继超

新规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支付机构准入的条件和标准,使之更加科学规范。这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实力和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和商家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支付服务。

185家非银支付机构迎新规!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于近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非银行支付业务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并明确境内外非银行机构拟为境内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的,都应依照条例规定在境内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支付业务实质不同进行业务划分,利于厘清支付业务的边界,避免监管套利,又能最大限度地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受访专家表示,不过,实施细则还需要央行进一步明确,支付机构最近已经完成一轮五年期续牌,是否影响下一轮支付牌照分类也需要央行进一步明确。

明确非银支付业务新分类

此前,为规范非银支付机构相关适用的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央行曾于2010年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上述办法适用于当时的支付行业发展情况。

不过,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条例取消了原来按照受理终端与交易渠道划分支付业务的方式,而是根据支付业务实质,即根据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但是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支付业务。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胥莉对记者分析指出,首先,对“钱包”类账户的支付业务明确业务属性,基于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穿透支付业务外在表面形态,保障了支付业务的连续性、安全性、可溯源性。其次,根据支付业务实质不同进行业务划分,现有的支付账户管理规则与支付交易的定价规则也将会随之调整。其三,有利于厘清支付业务的边界,对于“混业”账户按照业务实质划分,有利于统一资本等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要求,避免监管套利,促进公平竞争。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此前支付机构特别是线上支付机构,比较关心支付账户是否被限制在自然人(含个人工商户)范围内,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但已将非银行支付业务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在支付机构已经完成最近一轮五年期续牌后,是否影响下一轮支付牌照分类还需要央行进一步明确。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指出,条例附则明确,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业务类型与原有分类方式的衔接,推动平稳过渡。

跨境支付需在境内持牌

非银行支付业务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兴起而快速发展,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

当前,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和一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不过,近些年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泄露或者不当采集、使用用户信息;个别支付机构铤而走险,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等。

条例第二条明确,非银行机构拟为境内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境内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第六条明确表示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

结合第二十一条,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持续有效的用户尽职调查制度,按照规定识别并核实用户身份,了解用户交易背景和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涉及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的核心业务和技术服务委托第三方处理。

“再次重申跨境支付从业必须持有国内支付牌照。”王蓬博指出,因此现阶段,部分跨境支付服务商通过国内跨境支付持牌机构的服务商的模式,还能否继续保持,需要继续跟监管保持沟通。

对非银支付行业有何影响

新规对非银支付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王蓬博表示,条例的颁布适应支付行业最新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了支付行业的准入和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将对行业的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认为,条例的实施,为支付机构的未来发展打下了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该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支付机构全链条、全周期的监管,有利于防范支付行业风险。与此同时,在规范作用下,支付行业将迎来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实体产业的长远发展。

财付通总经理郑浩剑表示,条例的出台,一方面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从原先的部门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标志着支付行业有了根本性法规,有利于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率,树立监管权威;另一方面,顺应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为规范支付机构的合规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支付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道路。

钱袋宝总经理刘晓东表示,条例从准入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构建了完善的市场化机制,提高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了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有利于改善市场预期,增强发展动力,支付行业将朝着更健康、更合规和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严把支付机构准入是保证支付行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PayPal(贝宝支付)首席执行官邱寒看来,条例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支付机构准入的条件和标准,使之更加科学规范。这一措施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实力和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和商家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支付服务。

易宝支付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一是补全了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制度,解决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低的问题,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类型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了重新划分,体现了功能监管理念,有利于提升监管专业性和公平性;三是条例对于支付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引导支付机构专注主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真正做到“支付为民”。

中国银联执行副总裁谢群松认为,条例厘清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开展清算业务,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应通过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并应向清算机构真实、准确、完整报送交易信息,保证电子支付指令在全流程中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追踪稽核和不可篡改。有助于推动支付业务回归以清算机构为中心的四方模式,确保交易资金和信息安全、透明,促进产业各方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