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付通增资至153亿元 系统重要性非银支付机构在途
本报记者 李晖 北京报道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信息公示—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公示显示,同意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增加注册资本至153亿元。
财付通注册资本目前为10亿元,增资后的规模将超过此前15倍,增资完成后其将成为目前国内注册资本最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财付通方面对于此次增资回应称,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开展增资,将进一步加大在科技创新、提升支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在多位业界人士看来,上述增资动作更多受到合规因素影响。
一家互联网银行支付业务线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虽然当前“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但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5月正式实施的临近,不排除机构主动或被动出于合规要求“未雨绸缪”,照此推断,另一家市场头部机构支付宝也可能将在下一阶段增资。
在财付通增资前,PayPal中国全资子公司贝宝支付注册资本为45.2亿元,位居市场第一;其次是中国银联控股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89亿元;蚂蚁集团旗下支付宝排名第三,注册资本15亿元。本轮增值落定后,财付通的注册资本与第二名差距将超过100亿元,堪称遥遥领先。
财付通2011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业务类型来看,目前拥有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资质。按照官方信息,财付通为微信支付、QQ钱包提供安全的底层技术支持,帮助线上交易双方完成支付和收款,结合不同行业特性提供快捷支付、余额支付、分期支付、委托代扣等多种支付产品。
自2023年以来,支付机构的增资动作并不鲜见。《条例》规定,设立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等因素,可以提高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受此影响,去年以来包括贝宝支付、湖南潇湘支付、滴滴支付、云汇支付等机构的相关增资事项先后获得了人民银行的批准。
不过,和同业相比,财付通的增资幅度之大仍是令业界咋舌。记者采访行业多位人士了解到,除了财付通官方回应的增资动因,主要还是受到《条例》的几条相关规定影响。
当前,强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已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中提到“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制定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则”。
这也是在非银支付机构的相关法规中首次引入“系统重要性机构”概念。近年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渐成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其中,加强中央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成为重点。
自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就系统重要性银行、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发布评估办法。以系统重要性银行为例,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
结合上述“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等因素,可以提高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一定程度解释了作为移动支付市场绝对头部的财付通巨额增资的合规动因。
博通咨询高级分析师王蓬博向记者表示,以财付通的交易体量来看,这一注册资本金在未来预计也是全行业里最高的。
而交易体量、备付金规模也一定程度对其注册资本提出高要求。根据上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那么人民银行是否有相关规定对该比例进行约束?
记者注意到,在《条例》颁布之前,非银支付领域的最高监管依据是2010年颁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管理办法》(简称2号令)。根据2020年修订版的2号令第三十条,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注:2号令所称备付金日均余额,是指备付金存管银行的法人机构根据最近90日内支付机构每日日终的客户备付金总量计算的平均值。)
前述互联网银行支付业务人士向记者表示,这种杠杆限制其实类似银行资本充足率。当前支付机构的分母备付金余额其实已经100%缴存人民银行,风险可控,因此原有10%的比例是否仍合理?这可能也是《条例》中没有明确提及杠杆率数字的原因。
(编辑:何莎莎 校对:翟军)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