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韩国瑜曾进观护所 刘一德判赔称韩未澄清前不会道歉

指韩国瑜曾进观护所,刘一德判赔,刘:韩未澄清前不会道歉 。本报资料照

前高雄市长韩国瑜不满台联党主席刘一德指控他进过少年观护所,提起民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决刘一德应赔偿60万元并刊登道歉声明。可上诉。刘一德表示,虽还未收到判决书,但他至今仍强烈质疑韩国瑜在少年观护所待过,韩国瑜本人未澄清前他不会道歉,也会继续上诉。

刘一德表示,针对二O一九年曾因收到各方讯息后召开记者表示,韩国瑜曾经入台南大林路少年观护所接受感化教育一事,今年二月四日台北地检署认为,韩国瑜当时身为高雄市长,也是第十五任总统候选人,无论宣布参选前后的行为,均会受到全民严格检视,他本人经合理查证,依罪嫌不足,所以得到不起诉处分。

今日台北地院的判决理由是,并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就发表言论,还提出韩曾是帮派成员且曾进入少观所,是有损害韩的名誉,认为刘应负起赔偿责任并公开道歉一事。

刘一德说,此事未澄清前他不会道歉,唯一解密方式是韩国瑜本人去申请查证,因为连蔡总统都无法去申请该资料只有本人才行,如果韩去申请查证后确实少观所里没有韩国瑜的资料,他愿意道歉。

刘一德说,他仍强烈质疑,韩连高中没毕业,考上东吴大学之前的过程到底是如何?另外,在「跟着月亮走」一书第51页里,韩国瑜身上带刀子,第52页,韩国瑜打架、跟情侣抽恋爱税、逼人家把钱掏出来;第7页记载韩国瑜受访时说: 「年轻时我曾犯了错误,这些东西不好写进书里吧?既然出书就要坦诚,但是我.....」。

刘一德质疑,无法写进书里的年轻时犯的错误是什么?是否就是让韩进入少年观护所的案件?

刘一德说,他绝对会继续上诉,司法判决竟然出现刑事和民事判出南辕北辙的结果,人民根本无所适从,价值扭曲。

刘一德说,他将计划在短时间内启动台湾司改街头演讲,发起【一人十元 启动司改】运动,为台湾的司法改革尽一分力,希望认同者一起来支持,让司法改革从民间出发,为了革新民主台湾他会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