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瑜同乡会被查帐 北区国税局澄清:绝非事实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接受电视专访时爆料,30年前他所成立的台北县同乡会(现为新北客家同乡会),因为他担任过3年理事长而最近遭到查帐,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今(22)日澄清,韩国瑜所言绝非事实。
韩国瑜在电视节目专访中表示,他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所有金流来往,全部被显微镜检查。韩国瑜爆料,连他30年前成立的台北县同乡会也因为他曾经担任3年理事长,最近被查帐。
官员表示,依规定同乡会、同学会、宗亲会及营利事业产业工会,若没有任何营业或组织收入,仅借由会费、捐赠及基金存款利息者,不需要依所得税法申报营所税。该同乡会也依据规定不用申报,但是106年该同乡会在105年有补助款收入,且超过起征点12万元,所以才引导其缴纳所得税。
北区国税局强调,近期未有对该同乡会查帐的情事,也绝对没有长官交办对该同乡会查帐以及该同乡会干部带着帐册到国税局等。北区国税局表示,韩国瑜所提的内容并非事实,并未锁定特定人查帐。
但是民众会想知道,到底同乡会、同学会等各类组织免税、免申报规范为何?主要有三大要点:一,符合各行业公会组织、同乡会、同学会、校友会、宗亲会、营利事业产业工会、各工会团体、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国际狮子会、国际扶轮社、国际青年商会、国际同济会、国际崇她社、社区发展协会、各县市工业发展投资策进会、直辖市县(市)政府义勇消防总队(合于义勇消防组织编组训练演习服勤办法)、身心障碍福利团体(合于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63条规定)、各县市工业区厂商协进会及公务人员协会。
二,无任何营业或作业组织收入(包括无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入),仅有会费、捐赠、基金存款利息者;三,当年度收入总额或财产总额未达1亿元。简而言之,只要符合上述的机关团体,没有会费、捐赠、基金存款利息外的其他收入,且当年度的收入总额或财产总额未达1亿元,就可以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