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卖豪宅漏税遭罚确定 中区国税局:非针对个人查税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妻子李佳芬(站立者)卖掉新北市房子,未诚实申报,遭中区国税局核定连补带罚共近120万元的旧案,最近被爆料翻出。(图/记者邓木卿摄)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的妻子李佳芬,最近被爆料掀出,2010年曾出售手上豪宅「东方明珠」,但遭中区国税局查出短漏报房产交易所得,核定连补带罚近120万元,李佳芬不服提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2016年判她败诉确定。对此,中区国税局表示,辖区内有较大额交易或者是频繁交易者,都有机会被选到查核,李佳芬案件是「常态查核」、「一般查核」时被选案,并非针对「个人」。
根据台中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书显示,李佳芬2010年3月初时以总价5820万元卖出该豪宅,一口气赚了1642万元。但是李佳芬首次未报财产交易所得,因此中区国税局查得资料按财政部颁订标准核定系争房屋财产交易所得为88万6620元(房屋评定现值422万2000元×21%),评定缴纳税款2万1957元。
后续选案时,中区国税局发现李佳芬的综合所得税有漏报财产交易所得,未依据规定据实申报,并且辅导应该在10日内补申报财产交易所得,但李佳芬仍未补申报。中区国税局计算出应该缴纳金额为81万8094元,并且罚锾0.5倍约40万9047元,共计122万7141元。
李佳芬主张,她已尽最大注意义务,且当时就依照核定通知书缴纳财产交易所得税,后来又再次被国税局函请补报时,人在国外,因此无法立即处利后续事宜,并非故意不申报。并说,她是自然人,依照规定并无保存交易凭证及记帐的义务,因此提不出房屋出售时的各自区分的成交价格,而她也没有短漏报所得资料的过失责任,因此主张国税局不应再要求她补税及罚锾。
中区国税局强调,对于不动产交易,辖区都会有筛选查核的条件,包含大额的交易案件或者是频繁交易者,都会落入筛选的范围之内,并且当时李佳芬的丈夫韩国瑜也未有任何职务,所以发现李佳芬的案件是属于「常态性」、「一般性」查核,并非针对个人查税。
中区国税局呼吁,民众还是买卖房地产要诚实报税,尤其现在又是房地合一,再无分土地或房屋价值,并且要在房屋交易后一个月内申报,请民众要记得、并诚实报税以免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