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代购逃漏税 国税局开罚

跨国网购日益兴盛,也成为有心人逃漏税捐的新场域。五区国税局自去年7月开始,即锁定淘宝网的网购交易案件进行查核,包括个人买家订购商品,是否缴纳营业税,或国内代购代付平台业者,是否办理营业登记,以及依法缴纳营业税等。

中区国税局新任副局长张清课表示,近期查核淘宝网逃漏税案件时,发现辖区内有代购业者接受国内个人买家的委托,向大陆知名拍卖网站淘宝网订购货物,再将货物快递寄给国内买家,从中赚取3.5%的佣金收入,而且未依法申报缴税。

中区国税局查核业者的资金往来纪录发现,自101年7月至102年6月期间,该业者经营淘宝网代购的营业额高达1.8亿万,其中佣金部分超过600万,却未诚实申报缴税,按税法核定要求补缴税款。

国税局官员说,由于这家代购业者已经是国税局核定的免开发票小商家,因此,营业税税率仅1%,按漏报营业额1.8亿万估算,只能要求补税180万元。

不过,由于这名代购业者的生意很好,营业额已达到开立发票的门槛,国税局也因此核定业者必须自即日起开立发票,未来将按5%的营业税税率,课征营业税,佣金收入则另外课征所得税。

无独有偶,另一家查获逃漏税的代购业者,虽然营业规模较大,已有开立发票,但仍漏报营业额,经国税局官员追查后发现,101年、102年度合计漏报营业额,达到1,220万元,被国税局补征营业税约120万元。

中区国税局呼吁,国内代购业者接受台湾买家委托,向淘宝网进口货物,其向买家收取的手续费属于销售劳务,应依规定办理营业登记,开立统一发票报缴纳营业税,以免遭补税带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