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跨境电商漏税 遭国税局处分1倍税额罚锾 连补带罚50万元
▲跨境电商销售服务,要申报税及并且缴税,否则将遭到国税局处分(图/pixabay)
首例!跨境电商漏税遭到国税局处分。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查获,有跨境电商在税籍登记之前以网路销售教学影音服务,办理税籍前所漏缴的税为自动补漏补缴,遭处分税额25万元、罚锾1倍25万元,共计50万元。
国税局表示,某境外营业人在108年1月1日向稽征机关办妥税籍登记,并按期申报缴纳营业税,但经稽征机关查获,该营业人在106年5月到107年12月(办理税籍登记之前),以网路销售教学影音服务给我国自然人、一般民众共计525万元,未依法向主管稽征机关自动补报补缴,经计算补缴税额25万元,处分罚锾为1倍为25万元,共计50万元。
台北国税局表示,106年5月起境外电商营业人在我国无固定场所,运用自行或者是他人架设的网站或建置的电子系统,销售电子书、电影、电视剧、音乐等影音服务、线上游戏、或者网路订房等电子劳务给我国的民众、自然人,年销售超过新台币48万元,应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税籍登记,并且依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如果税籍登记之前,有销售服务给国内的民众,也应该自动补报补缴所露销售额与税额。
根据国税局统计,目前有122家跨境电商登记税籍,从过去到今年7、8月止,所缴的营所税和营业税共计92亿元,每年大约缴交40多亿元的税。国税局提醒,网路交易多为网路交易,稽征机关有掌握民众的消费情形和金流可以勾稽比对营业人是否覆实报缴营业税,提醒跨境电商应自行检视是否有短漏报销售额自动补缴补报的税额。
且自明年起,财政部也要求跨境电商要开立统一发票给民众,目前已经有5家跨境电商开立统一发票了,但大多数的跨境电商则选择在明(109)年的1月1日开始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