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糖浆「掺毒」害死200多童 印尼法院裁定:制药厂有过失
▲西爪哇一名幸存的5岁女童卧病在床。(图/路透)
记者吴美依/综合报导
印尼中雅加达法院22日裁定,当地一间制药厂与其供应商,对于夺走该国200多名孩童的「有毒」止咳糖浆一案,在民事方面有所过失、应该负起责任,必须对每位受害者的家庭支付最高6000万印尼盾(约新台币12.4万元)赔偿金。
本案的止咳糖浆被发现含有「乙二醇」(ethylene glycol),这是一种常见化学物,用于制造煞车油和防冻剂等产品,尽管有毒却廉价,被不肖人士用来取代合法原料「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这起案件的刑事诉讼文件指出,止咳糖浆的「乙二醇」浓度高达99%,而国际安全食用标准仅0.1%。
在印尼,毒糖浆导致逾200名孩童死于急性肾损伤死亡,120多名孩童幸存但肾脏严重损伤,其中一些人因此残疾,家庭承受经济困难。2022年底,超过20个家庭对印尼食品与药物管理局(BPOM)、印尼卫生部、多间制药产业公司提出民事诉讼。
▲毒糖浆也在甘比亚及乌兹别克造成儿童丧命。(示意图/CFP)
根据法院裁定结果,制药厂Afi Farma、供应商CV Samudera Chemical对于毒糖浆负有责任,必须向提告家属支付每名死亡儿童5000万印尼盾(约新台币10.3万元)、每名幸存儿童6000万印尼盾。不过,BPOM和卫生部被判定没有渎职。
原告律师哈比巴(Siti Habiba)表示,家属对于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这笔钱给得「好像我们是乞丐一样,伤透了很多受害者的心。」她认为,法院忽视了家长对于政府监督疏失的担忧。
尽管如此,制药厂Afi Farma一再否认过错,还宣称对于民事诉讼裁决「感到失望」,正在考虑下一步法律行动。供应商CV Samudera Chemical则未回应媒体置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