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收藏家买象牙制武士刀遭没收 卢益村辩不知是保育非洲象

北检

知名刀剑古物收藏家卢益村,去年2月自国外购买3把武士刀,由于刀柄及刀鞘是非洲象牙制,被海关查扣,卢因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获缓起诉处分确定。检察官在缓起诉期满后,向法院声请没收这3把武士刀获准,卢不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抗告遭驳回,卢确定拿不回这3把武士刀。

卢益村于去年2月间,自英国拍卖行购买进口3把武士刀,由于刀柄及刀鞘是象牙制,象牙属于保育类动物产制品,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输入,卢被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送办。

北检调查时,卢男供称,他是为了写书才买刀,虽曾向主管机关申请,但申请尚无下文,刀就寄来了。检察官因卢坦承犯行,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限1年,须支付公库4万元。

今年6月,卢的缓起诉处分届满,检察官向台北地院声请没收这3把武士刀,北院裁准,卢向高院提抗告。卢指称英国拍卖行资料,只提及刀有象牙材质,没说明亚洲象或非洲象,他进口时不知3把刀是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

卢并称,他知悉这3把刀是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后,曾向农委会申请输入,但均遭否准。他认为依照农委会函文,可以进行退运处分,因此请求高院撤销北院没收裁定,让他将刀退运后再申请重新进口,以便能继续研究并完成写书。

高院认为,卢的3把刀均为保育类动物非洲象产制品,且卢已向检察官自白认罪,事后却主张不知是保育类动物产制品,不采信卢说词,认为卢抗告无理由,裁定驳回,不得再抗告,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