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幼儿园3岁女童脸被咬伤 教保员不当管教!园方帮灭证

3岁女童8月5日至永和区某知名国际幼儿园就读,家长陆续发现女儿脸颊、背部、手臂出现瘀青、抓痕等伤势。(高钧麟摄)

新北市1名3岁女童今(2024)年8月到永和区某知名国际幼儿园就读,家长陆续发现女儿脸颊、背部、手臂出现瘀青、抓痕等伤势,回家后会莫名惊恐。上(9)月11日,家长接获园方来电,指称女童有巨大的玩具压痕,但经医院证实为「成人咬痕」,夸张的是,园方还删除监视器画面。辖区警方说,新北地检已指挥侦办,教育局也要求疑似行为人停职接受调查,并实际勘查与访谈,还给家长公道。

女童父母今(7)日在新北市议员张嘉玲陪同下,于新北市议会召开记者会,女童父亲控诉,女儿8月5日至永和区某知名国际幼儿园幼幼班就读,脸颊、背部、手臂出现瘀青、抓痕等伤势,回家后会莫名惊恐,甚至不愿上学、经过幼儿园附近,她都会崩溃大哭。

女童父亲指出,妻子曾询问老师,可是老师却说「未注意,不清楚伤势的原因」。9月11日下午2点多,再次接到老师来电,因不慎撞倒女童,导致她脸上有瘀青,有帮她冰敷及擦药,后又说是「小朋友抢玩具,才不慎受伤」。想调阅监视器,却遭园方拒绝。

女童父亲表示,下午接女儿放学,建到女儿脸上的伤痕清晰可见,明显是咬痕,当下感到惊恐和愤怒,「齿痕很明显、瘀青很深」。经询问女儿,她嚎啕大哭,躲进妈妈怀抱里。

女童父亲说,老师后又改口是上午帮女童换尿布时发现伤势,老师说词反复,何时发生、如何发生始终说不清楚。上午发现受伤,却下午才通知家长。园长不断辩称「不是咬痕,玩具的压痕」,并拒绝提供监视器。带女儿至医院验伤,经医师证实,确为「成人咬痕」。

园长及老师不断家长道歉,希望翌日女童仍能到校上课或安排小班老师照料女童,不过遭家长悍然拒绝,希望能看到监视器画面,厘清真相。女童家长说,园长甚至提出「私了」,希望透过退费、让家长拿到补偿,息事宁人,还情绪勒索,不要去验伤、通报教育局,否则会害老师没有工作。

9月12日,家长赴警局报案,警方则至幼儿园调阅监视器,并拨打1999陈情。女童家长说,检视监视器画面,当天上午10点多,老师破口大骂女儿,并被老师粗鲁抱起、甩扯,只见女儿不停哭泣,也未见老师帮女儿冰敷、擦药,「家章只想要一个真相而已」。

女童母亲则说,每天上学前,女儿都极度害怕哭喊「我不要上学」、「我不要老师」,接她下课后吵得要回家,只有待在家里比较安心。自从开始上课后,每晚睡觉都会惊醒,精神状态非常不安稳。

市议员张嘉玲说,家长数度向市府反映,但市府同仁却慢半拍,更出言戏谑,不仅没有同理心,也无协助家长后续事宜,市府至今无任何进度。如果调查属实,幼儿园涉及故意违反成年人对儿童伤害罪,最夸张的是,「有人教唆删除监视器画面」,已涉及湮灭证据罪。

对此,教育局说明,9月12日晚间接获警察局通报该园发生疑似不当管教幼生情形,第一时间受理启动调查,13日立即前往该园稽查,并要求疑似行为人立即停职接受调查,教育局目前积极进行实际勘查与访谈等调查程序。

教育局表示,倘调查属实该园教保员确有不当管教幼生之情形,教育局将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予以认定裁处,行为人最重可裁处60万,且终身不得担任教保服务人员,另幼儿园最重裁罚6万元,绝不宽贷。

教育局指出,有关该园先诓称监视器画面已交给警方,以不会操作为由规避提供影像供教育局查察,后遭检察官调查搜索发现涉及将监视录影影像格式化,教育局严厉谴责并依法裁罚该园负责人最高30万元罚锾。涉嫌湮灭证据罪部分目前由检方调查,调查结果属实,不排除视情节加重处罚行为人。

教育局补充,持续与本案幼生家长联系,确认需协助事项,倘家长需相关法律或心理咨询,教全力提供协助。教育局严正重申对于不当对待幼生行为绝对零容忍,任何违法行为绝对严惩不贷,同时针对教保服务机构相关违法行为强力落实不定期稽查与访视,督导全市幼儿园园务管理。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保护被害人隐私,避免二度伤害。拒绝儿虐,请拨打110、113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